重庆师范幼师学院毕业生就业地点和待遇
1、招生对象为应、往届初中阶段毕业生或相当初中毕业生,学制四年或者五年。
2、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文凭,大学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。
3、招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,大专学制3年 本科学制4年
4、学历层次及综合素质不同就业岗位相应不同:⑴中专毕业生80%在用人单位从事普通操作工作,20%担任基层管理或技术员;⑵专、本科毕业生80%在用人单位担任中层和基层管理或技术员,20%从事普通操作工作;
5、大专毕业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,包括:国家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或教师,公安、检察、法院等机构的工作人员等等国家考试 ,本科毕业可以继续考研深造,可获得学士学位。
可以获得技能等级证书(职业资格证)
技能等级证书(职业资格证)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,或由行业与协会认证,电子注册,全国通用。专业技术水平较高者,可以获得技师证书。
如:幼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 计算机登记证书 英语四六级登记证书 普通话证书等证书
学院提供了三种途径,帮助学生顺利实现实习就业,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:
1、学院安置
重庆幼儿师范学院建立了覆盖全国40多个城市、1000多家用人单位的实习就业安置网络,确保毕业生100%就业、高薪就业。
这些用人单位与学院签订了《订单培养协议》或《校企合作协议》,在学生毕业前夕派员专程前来学院,通过个人自荐、学院推荐、座谈面试等环节,实现双向选择。
确定了实习就业单位后,学院将派出专人护送,直到你在该单位“安营扎寨”。
在实习就业单位上岗后,学院将通过驻外办事处,为你提供追踪服务和终生安置服务,包括调整用人单位、提供法律援助、开展劳动保护、协调劳资纠纷等。
2、留校工作
愿意留校工作的学生,可以通过相关的考核、培训后,到下列单位或部门上岗:
(1)校内的服装公司、建筑公司等校办企业。
(2)校内的学生工作处、安保处等部门。
(3)留校任教(教师资格证需考过)。
3、自谋职业
如果你觉得具备了相关条件,可以自己联系实习就业单位,学院将尽力提供方便。
未选读勤工助学班的学生,学院可以提供工作单位,让你在求学期间进行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,收入可达2万元左右。
签订合同,保障就业权利
入学时,你可与学院签订《就业协议》,确保100%安置就业。《就业协议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就业单位为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的企业;就业收入每月可达3000元,优秀毕业生万元以上;如果毕业3个月仍未安置就业,学院将赔偿你20000元人民币。
订单培养,保障就业方向
就业单位有:**移动、**联通、重庆省建、重庆中医院、**电信、华西集团、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、重庆市民间文化流促进会、斯坦福国际幼儿园、金苹果幼儿园、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、希望集团、一汽大众、东方汽车、科伦药业、长春制药、**人类民族研究会宗亲文化委员会重庆研究中心、**东方文化研究会国学专业委员会国家研究基地。